〖温馨提示〗
1、退房、返程前请仔细整理好自己的行礼物品,请不要有所遗漏,增加您不必要的麻烦;
2、针对我们的精心安排和导游服务工作中的不足,请留下您的宝贵意见;感谢各位贵宾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,我们希望有机会再次为您服务,如果您对这次云南之行感到满意,请不要吝啬介绍给您的亲朋好友,谢谢!
接待标准:
1. 用房:3晚新城准四酒店,(无星级评定,房间温馨舒适,干净卫生,独立卫浴,不能保证一起报名的多名客人能够在一起居住)1晚入住香格里拉准四商务酒店。不提供自然单间,产生单房差须由客人现付。
2. 用餐:5正4早,正餐20元/人餐,10人1桌八菜一汤,人数增减时,菜量相应增减,但维持餐标不变,不含酒水。
3. 交通:当地全程旅游车,根据实际出团人数用车,保证一人一正座,先到先上,不占座,不留座。
4. 导游:全程分段导游,专业讲解,热情服务,目的地区间无导游。不足6人司机兼向导。
5. 门票:行程所列景点第一大门票,景区内电瓶车如客人需要费用由客人自理,赠送项目因航班、天气或客人自身原因等因素导致不能赠送的,费用不退。
6. 购物:全程不进购物店,旅游景区店和途中师傅加水休息站不属于旅游购物安排范畴。
7.不含费用:1.个人单房差。 2.个人意外险。3.可选择性景区电瓶车、环保车。4.政府政策。5.个人消费。
8. 儿童: 12岁以下儿童只含半餐和车位,不含景点门票、不占床、不含早餐,赠送项目如超高等产生费用请自行现付;若需要全含按照成人价格操作
行程备注:
1.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(自然灾害、交通状况、政府行为等)影响行程,我社与所有游客协商同意后可以作出行程调整,尽力确保行程的顺利进行。实在导致无法按照约定的计划执行的,因变更而超出的费用由旅游者承担。
2.由于云南实行“一卡制”,凡是参加旅游团队的团员一律不享受景区提供的减免门票政策(包括老年证,学生证,导游证及军官证等),不享受二次优惠。客人如自愿放弃当地景点游览、用餐、住宿、交通,其费用我社均不退还。
3.为了提高我社接待服务质量标准,请各位游客如实填写旅游意见单,如对我社接待质量不满意请在第一时间与我社联系,方便我社协调处理。接待质量以客人8意见单为凭证,如在填写意见单时未注明投诉意见,我社概不受理,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!
4. 团队游览中不允许擅自离团(自由活动除外),中途离团视同游客违约,按照合同总金额的20%赔付旅行社,由此造成未参加行程内景点、用餐、房、车等费用不退,旅行社亦不承担游客离团时发生意
5. 请您仔细阅读本行程,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的旅游线路,出游过程中,如因身体健康等自身原因需放弃部分行程的, 或游客要求放弃部分住宿、交通的,均视为自愿放弃,已发生费用不予退还,放弃行程期间的人身安全由旅游者自行负责。
6. 凡景区酒店、餐厅、服务站、购物等场所内,任何非本社安排请慎重购买,如发生纠纷本社概不受理
7.行程中需自理门票和当地导游推荐项目,请自愿选择参加
8. 本线路价格为团队行程综合旅游报价,持有任何优惠证件的游客均不再享受景区门票的优惠政策
补充协议书
甲方(旅游者):
乙方(旅行社):
本着旅游法精神,在不违反旅游法的精神和原则下,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,就旅游行程单游览以外内容签订如下补充协议:
甲方自愿参加贵公司组织的云南旅游产品,清晰明白该旅游产品费用的构成和所含内容。并承诺向贵公司提供的相关个人资料信息全部属实,如有隐瞒或欺骗,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。
一、推荐自费项目:
1、自理项目是指为了方便游客游览及更好的游览景区,由景区提供的小交通(例如景区内的电瓶车、索道等)或健康用品,是在景区游览过程当中游客的自主选择。主体是景区与游客,旅行社不做任何推荐,与旅行社无任何利害关系;
2、云南具有丰富的民族特色和美丽的自然风光,以下推荐的自费项目都是云南民族特色风光的精华所在。您可以在自由活动期间,根据自己的喜好,自愿选择自费项目,相信云南的自费活动会带给您不同的体验。
城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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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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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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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江拉市海骑马划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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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0元/人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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骑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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丽江千古情表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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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80元/人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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演出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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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其它:
1、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,协议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,本协议系双方签订的旅游合同的组成部分,与旅游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2、乙方就上述自愿购物的内容、特色,自愿增加的自费项目对我进行了全面告知、提醒,我经慎重考虑后,自愿选择并参加上述购物,乙方无强迫。并提示我理性消费和注意自身的人身财产安全,如因我自身原因取消或因乙方不能控制因素无法安排的,甲方予以理解。我同意本《补充协议书》作为双方签署的旅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。
甲方签章: 乙方签章:
签约地点: 签约地点:
日期: 日期: